不合法,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处理不成可以直接到当地法院起诉公司。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属于克扣工资的行为,侵犯了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严重违反了公平原则。根据《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根据《劳动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扩展资料: 公司“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规定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之规定明显免除了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定责任、排除了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应属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