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弄清所犯错误事实。
2、由单位有关行政领导或人事(组织)部门提出书面意见,说明辞退理由和事情依据。
3、经单位领导集体决定。
4、按人事管理权限办埋辞退手续。辞退要形成书面决定,并通知当事人,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5、发给当事人《辞退证明书》。办埋相关手续,如发给辞退费,做好工作和公共财物交接,人事档案转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转移等。
6、当事人对辞退决定不服的,可到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也可在60日内,向当地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