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了不结清工资,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相关延伸】
问:突然辞职没有工资吗?
答:劳动者突然辞职,用人单位也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的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