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 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横桥路 406 号会议室举行。
2.
3、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 12 月 30 日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
4、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规定。
三、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3.
1、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8 人 ,代表股份 93,618,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58%。其中国有股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6,969,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4% ;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 人,代表股份118,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7%。
3.
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统计并经公司核查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 人,代表股份 2,512,22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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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
4、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