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之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他/她有权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在此期间内,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检察机构以及公安机关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选择采用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方式来限制其人身自由。当法院、检察院及公安机关作出取保候审的决策时,他们必须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作为担保。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