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分红保险中红利所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它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如工资、稿酬、奖金等;
2、一方或双方购置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4、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5、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6、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7、一方或双方其他合法所得。
其中第七项,一是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是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是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以上可见分红保险中的红利多是投资利益所得,个人购买分红保险也是作为一种投资而取得的收益。属于婚姻中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之一。婚姻存续期间,对于已交保费与所获返利部分,那些红利所得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是指离婚以后有可能得到的保险分红,那是一种潜在收益,我们认为不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属于受益方。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它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如工资、稿酬、奖金等;
2、一方或双方购置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4、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5、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6、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