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想申请劳动仲裁,但是没有任何赔偿,10月1日后不用上班了,9月29号接到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电话?
[律师回复] 公司仅通过电话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且没有任何赔偿是不合法的,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2N倍工资和之前三年的加班费,但能否得到支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以下是具体分析:1.?关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2N):-认定非法解除的可能性:如果单位没有法定的理由(如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等),仅通过电话通知就解除劳动合同,一般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比如单位以经营困难为由进行裁员,但未按照法定程序提前通知工会或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这种情况下就属于违法解除。-证据收集:您需要收集能够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行为违法的证据。例如,电话录音(如果有电话通知解除的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但录音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需要保证)、短信或聊天记录(若单位相关人员通过这些方式提及解除事宜,也可作为辅助证据)、工作交接记录(如果单位要求您办理工作交接,相关记录可以证明单位的解除行为)等。2.?关于三年的加班费:-仲裁时效问题: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所以对于三年前的加班费主张,可能存在超过仲裁时效的风险。但是,如果存在仲裁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形,如您曾向单位主张过加班费、向有关部门请求过权利救济等,仲裁时效会重新计算或中止计算。-证据收集:要主张加班费,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加班事实的存在以及加班的具体时长。证据包括公司的规章制度(如规定了加班的申请流程、加班工资计算标准等)、加班申请记录(如有领导审批的加班申请单)、考勤记录(如打卡记录、签到表等)、工作邮件或文件(能够显示加班时间的工作邮件、文件的发送或修改时间等)、与领导或同事关于加班的聊天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