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湖南剖宫产产假多少天的回答如下:
符合国家和湖南省计生政策生育二孩,女方可以在享有国家规定98天产假基础上,再次享有60天产假奖励。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一条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护理假15天。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
以单胎生育者为例,顺产者有98天的产假,如果是晚育再加上60天的晚育产假,生育者可享受158天的产假;如果是剖腹产,则再加上15天,就可享受173天的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