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义务包含。
解析:
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义务包含:
1、遵章守纪、服从管理的义务。职工不仅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还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服从管理的义务。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般具有较多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较丰富的经验,职工服从管理,可以保持生产经营活动的良好秩序,有效地避免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用人单位在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后,职工有义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职工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后,应及时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人员应当及时处理。
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包括:
1、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2、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4、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
7、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五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