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员工患有严重疾病或重病期间,用人单位是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辞退的。
在此情况下,若劳动者的患病期仍处于医疗期限之内,用人单位擅自解除其与劳动者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便构成了违法解雇行为,此时,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申诉,进一步请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及提供必要的医疗资助。
然而,如若劳动者在患病期间已超出医疗期限,即使如此,但如果用人单位选择按照相关规定合法地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则同样应对劳动者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及提供必要的医疗援助,否则的话,劳动者仍然享有权益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