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中,并未明确针对“急辞”这一情况进行特殊规范。
然而,对于因员工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擅自终止劳动关系,从而导致用人单位遭受经济损失的情形,法律规定员工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
劳动者如欲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必须提前至少30天向用人单位递交书面申请,以确保得到充分的沟通和协商机会。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