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涉及到未承担家庭主要经济责任一方没有稳定就业的情形下,对子女抚养权的决定,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细致评估和考量。
一般来说,若男方尽管暂时无法获得稳定的职业收入,但是能够通过其他途径为孩子提供足够的物质保障以及正常成长、学习所需的必要开支,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孩子抚养权很可能会被判定由男方享有。
举例来说,若男方拥有祖传或遗产方面的资产,或者得到了家人、亲戚朋友们物质上的资助与支持,这些都将成为其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重要筹码。
然而,倘若男方既无稳定的职场资历,又缺乏保证孩子基本生活需求的财力基础,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女方若具备更为优越的经济实力,那么子女抚养权更倾向于由女方来享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七条
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