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本问题,我给出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买卖双方应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管道,以便于买方全面掌握房屋现有状态以及产权归属状况;
其次,卖方需要提供各种合法证件,如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明文件及其余相关证件;随后,若卖方所供房屋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可以进入市场进行交易,买方即可支付购房定金(尽管支付定金不是必须的步骤);在发生以上步骤后,买卖双方便可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亦可称之为房屋买卖协议)。
双方经过协商,对于房屋具体方位、产权详细状况、成交价格、交屋日期、交屋方式、产权登记等关键环节达成一致观点之后,方可签订最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接着,买卖双方需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共同提交申请,接受相关审查。
在向该机构提交申请并获得批准之后,管理部门会核实相关证件,鉴定产权,对于符合上市标准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反之,如果房屋存在无产权或者权利部分没有得到其他产权分享者明确表态的情形,则该申请将被驳回,而该类房屋也将无法进行上市交易。
在此基础上,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将进一步按照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买方的购买意向,按照行政机关预先设置好的权限进行逐层上报审核,直至符合审批条件;此后,交易双方才可以办理立契手续。
现阶段,北京已经废止了交易过程中使用的房地产售卖契约,该繁琐程序也为大众俗称的“白契”。
按照房屋类型不同,税费构造也会有所不同。
例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实用房以及普通商品住宅的税费结构就有着明显差异。
在缴纳相关税费之前,应当先确定交易房屋的性质;
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环,双方应当向发证机构提交完整的交易文件,同时买方还需凭借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通知单向发证机构申领新的产权凭证;对有意向进行贷款的买受方而言,在与卖方签署完房屋买卖合同后,买卖双方需要携手前往贷款银行办理相关手续,银行会对买方的信用状况进行核查,同时对双方计划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根据结果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
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会一次性把贷款发放给买方;
此外,当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支付所有款项且卖方交付房屋之际,所有的物业费用也都必须结清,以确保整个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顺利执行。
在此过程中,如果出现任何问题,买卖双方都应该及时沟通协商,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