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关于按照时间计费的缴费标准,我们设定的区间是每小时200到3000元人民币。
(二)对于通过计算工作量的方式进行收费的真实情况,我们也有具体规定。
其中既涉及无财产纠纷的民事和行政诉讼服务,也涵盖了涉及财产争议的同类案件:
在每件3000至20000元人民币收费的基础之上,再结合其不同争议标的额的情况进行相应的累进式计算后收取费用。
具体的规定如下所示:
首先,争议标的额为5万元人民币以内(包含此金额)时,无需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其次,当争议标的额在5万至10万元人民币之间时,我们将按照8%的比例收取;接下来是争议标的额在10万至50万元人民币之间以及50万至100万元人民币之间,分别按5%和4%的比例收取;而在争议标的额达到100万至500万元人民币之间及更高的情况下,我们会采取更为优惠的3%和2%的收费标准;
最后,对于争议标的额超过5,00亿元人民币的特殊案例,我们依然保留0.5%的优惠收费率。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以上描述的收费标准在上下两个方向上都预留了20%的浮动空间,以确保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对市场需求的变化。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