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您正式离任之际,请务必按照以下步骤妥善处理各项相关事宜:
首先是交接手续的办理1.请依照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以及《物品交接单》中所列事项逐项进行交接,待财务部门核实并结清您所有的借款之后,由交接双方及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共同签署确认书,方可认定为交接工作圆满完成。接着是关于保险方面:
2.在您的工资计算中涉及到保险部分,人力资源部门将协同财务部门对您的保险进行清算,并办理相应的保险减员手续。
最后是关于薪资发放的问题:
3.人力资源部门会负责统计您当月的出勤情况,并上报至上级领导审批,待到工资结算日期时,便可为您发放应得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