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如果租赁合约尚未履行完毕,租户决定提前搬离房屋是合法可行的。
在双方签署并盖章的租赁契约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双方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以及对应的法律责任。
例如,即使租户选择提前搬离,然而其所支付的租金已经及时全额上缴给出租方的话,那么他并不构成违约行为。
此外,如果在搬离期间,房租、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均无拖欠现象,也不会被视为违约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