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面对无法按时归还所欠款项的情况时,欠款人应积极地与债权人商议分期付款或延缓支付期限,以达成双方共识。
如若债权人选择启动司法程序并获得生效法律判决书后,债务方仍然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那么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