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男女双方复婚事宜的共识纪要如下所述:
首先,介绍一下男女双方的基本信息。
其次,陈述事实与理由:
尽管男女双方早在二零零三年就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然而由于双方之间的情感纽带尚未完全断裂,同时考虑到尚有一名未成年子女需要抚育,因此,他们选择继续共同生活而非分道扬镳。
为了明确双方在未来共同生活中的责任与义务,以及确保在情感与物质层面得到充分的保障,双方决定签订本份复婚协议。
接下来,是协议事项的具体内容:
(1)男女双方均以平等自愿的态度决定复婚,在此过程中,双方需秉持相互尊重、关爱与支持的原则,并承诺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不得抛弃对方(无论是身患重疾、残疾或是其他状况)。
(2)男女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起赡养各自父母以及抚养子女的责任,尊敬长辈,过去的恩怨不再计较。
鉴于两位老人均已步入花甲之年,逐渐失去劳动能力,自复婚之日起,男女双方应当每月向各自的父母支付赡养费。
(3)关于双方财产的归属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