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作为饭店经理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因为节约成本的原因想要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申请经济补偿。根据第四十六条。如果您的情况符合上述条款中的任何一项,您都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通常是根据您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补偿。具体的补偿金额需要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和公司的规定来确定。
此外,如果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如未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或未支付应有的经济补偿,您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十七条现行有效的规定要求赔偿损失。
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具体意向,并尽量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