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女职工在哺乳期内享有特殊的劳动保护权利。具体来说:
禁止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而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女职工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等法定情形。
工作安排调整:对于哺乳期女职工,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给予1小时的哺乳时间(包括哺乳往返路途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夜班劳动或者加班。
保障岗位与工资:女职工休完产假回到工作岗位时,单位应恢复其原岗位或与其协商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且工资待遇不得降低。
因此,如果您正处于哺乳期,因照顾婴儿需要暂时无法到岗工作,单位不能以此为由直接辞退您。但如果存在可以远程办公或其他灵活工作安排的可能性,建议与单位沟通,寻找双方都可接受的解决方案。
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甚至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收集好相关的通讯记录、工作通知等证据,以便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