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以下是公司进行清算所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
首先,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是否已经达到期满或公司章程预设的其他解散原因是否已然显现;
其次,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应当集体通过决议架构清算程序;
再者,经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受监管部门勒令关闭或被行政撤销等情形出现;
最后,若人民法院依股东请求实施清算,亦可视作必要的前提条件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