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拘留并不属于刑事处罚的范畴。
实际中,刑事拘留作为一种法律强制措施,未经过人民法院宣判之前,任何人均不能视为有罪。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存在以下七种情况时,有权先行进行拘留:
1、正处于筹备阶段意图犯罪,或是实施犯罪行为后立刻被当场发觉;
2、被害人或者目击者亲眼指出罪犯本人就是犯罪者;
3、在犯罪现场或者居住地点被发现藏匿犯罪证据的线索;
4、犯罪行为发生后,罪犯试图自杀或者逃离现场;
5、存在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通口供的可能性;
6、无法提供真实姓名、地址以及身份信息的犯罪嫌疑人;
7、具有逃逸、多次犯罪、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