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有人擅自挪用公款供私人所用,同时又进行了不合法的行为,且金额达到了六万元人民币以上,那么这类人应该被依法定罪为挪用资金罪;若是私自挪用公款用作商业盈利活动,或是在超过三个月的期限内没有归还这笔款项,而且涉及到的金额高达十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同样应按挪用资金罪来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