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解除取保候审意味着公安局已无充足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确有犯罪事实或需采取其他强制性手段进行监管。
然而,解除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案件的终结,这是因为取保候审的有效期仅为一年,若在期限内未能获取充分证据将其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则只能解除取保候审。唯有收到撤案决定书之后,方可视为案件的正式结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