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被采取拘留措施之后申请取保候审的期限原则上应限定在十二个月之内。这是因为在司法实践中,作为行使国家审判权和检察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的人员采取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也就是十二个月而已。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期间内,被取保候审者的潜在罪行调查工作、指控诉讼程序及整个审理过程都不能停止进行。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被取保候审人并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的期限已经到期,那么就必须立即解除对其的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