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能按照规定前往公安机关报到,将可能面临以下后果:
首先,对于已经缴纳了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公安机关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没收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
其次,公安机关会根据不同的情节和情况,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书面悔过并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甚至对其进行逮捕。如果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逮捕,公安机关可以先对其进行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