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持械伤害他人的犯罪嫌疑人,拘留期限通常为10至15日不等,且不得超出37天。
如若造成人员伤亡,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拘留期届满之后,有关部门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对其予以逮捕或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假如拘留期限超越了法定范围,可向司法机构提起诉讼,请求赔偿损失或者释放被拘留的人员。
此外,公安机关应对被拘留者在拘留期间的24小时内进行审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