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提起诉讼时,代理费用通常应当由委托人负担,而非失败的一方承担,除非在相关合同中已预先明确规定了相应的责任分摊方式。这主要基于以下理解:根据现行法律框架,是否聘请律师应被视为当事人所享有的合法权益,而并非强制要求或必然需要实施的行动;
因此,律师费并不被列入诉讼程序中的必需成本范畴。
法律依据: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律师承办业务,应当按照规定由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统一收取律师费和有关办案费用,不得私自收费,不得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第二条
律师应当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
律师通过执业活动,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