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嫌疑人可以成功获得取保候审并且被宣布无罪:
(1)在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之后,公安机关进一步展开深入调查取证工作,最终发现无法找到充分有力的证据来证实该名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因此,他们作出决定,不再将相关案件提交给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2)当嫌疑人成功地获取了取保候审资格时,公安机关已经完成了所有必要的调查取证工作并准备将案件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然而,在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之后,他们可能会得出结论,认为该名嫌疑人并不构成犯罪,或者即使他确实犯有罪行,但其所涉及的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有权决定不对其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