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旦案件落下帷幕,通常情况下无法再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实施时间一般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首先是在公安侦查阶段,自犯罪嫌疑人为拘留的那天开始,当事人便可委托律师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其次是在检察审查起诉阶段,当案件移交至检察院之后,当事人同样有权委托律师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最后是在法院审判阶段,案件提交至法院并进入司法程序后,当事人即可委托律师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综合以上所述,在案件结束后,若法院判定构成犯罪行为,则需执行相应的刑事处罚,然而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仅限于尚未宣判有罪的犯罪嫌疑人而已。因此,在法院未作出最终判决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者仍可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