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决定。若需每天都对罪犯进行讯问,那么通常也会在每天应进行犯人审查之程序中执行;
然而,在普遍情况下,倘若罪犯被羁押,那么办理案件的相关机关出席审讯的频率便不会过多。在拘留所等单位,如果审讯行为需要开展,那么必须依照审判程序进行提审;若办理案件的相关机关并无必要对其进行审讯,那么就无需进行提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
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