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乃是由国家公安机关实施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强制性措施,其行动往往涉及到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所涉嫌的严重罪行。在这种情况下,个人无法自主选择是否接受刑事拘留,而应由执法机构根据案情的具体情况来作出决策。一旦被依法刑事拘留,当事人将会丧失人身自由,并且在整个侦查过程中必须接受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查和调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