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累犯是否需申请取保候审的问题,其关键在于具体个案的各种复杂因素,这些因素涵盖了犯罪行为的性质、罪行严重程度、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以及依据其行为可能被判处的刑期等多个方面。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强制性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畅进行,同时尽可能地避免无谓的羁押现象。
然而,针对累犯这一特殊群体,现行法律并未明文规定必须或者禁止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而将此决定权交给了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判断和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