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如下所述:当行为人正在进行犯罪前的准备活动、正实施犯罪或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侦查机关察觉时;当被害人或现场目击者明确指出其为罪犯时;当在其居住地或身边发现了与犯罪相关的证据时;当犯罪行为发生后,行为人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在逃亡过程中;当存在销毁、伪造证据或串供的可能性时;当行为人无法提供真实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身份不明时;以及当行为人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时,均可依法对其实施刑事拘留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