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期最长可达37日之久,其中涵盖了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拘留期限(该期限最大值为30天)以及检察机关对嫌疑人是否应被批准逮捕进行审查批准所需花去的审查期限(最长不超过七日)。以上严格的规定意在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的正当权益,防止其遭受无必要的长期羁押而带来的人权侵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