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意地区,包括万江区,律师均具备为涉嫌犯罪或已被指控犯罪的被告提出申请的权利。所谓的“取保候审”,即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强有力的司法程序,赋予了被告在完整的审判流程之中仍然可能享有在外面自由生活的权利,然而,这并不是无限制的,其享有的自由权是受到严格规定与约束的。在这个过程中,律师不仅身负代理职责,同时也扮演着辩护人的角色,他们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当事人的个体差异,提出相应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