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程序中,对于已经被拘禁或者正在等候审判的嫌疑犯或者被告人们来说,确实有权向相应部门提出取保候审请求。这是一项对嫌疑犯或者被告人采取的较为温和的刑事强制措施,主要目的是确保他们不会继续危害社会、扰乱秩序等严重犯罪行为,同时也为其提供机会来等待法律最终的判决结果。不过请注意,最终决定权还是掌握在法庭或侦查机构手中,他们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之后才能做出批准与否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