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并非指提起公诉,而是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作为一种强制性手段而存在。在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尚未受到拘禁时,执法机关可以通过批准其交纳保证金或者提出保证人等方式来督促他们时刻保持对司法机关指令的服从,从而促进案件更顺利地,持续地进入审判环节,这在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利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的同时,也使刑事诉讼得以平稳推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