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施取保候审措施时,通常会选择该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告人的亲属作为其担保人。
然而,为了保证该担保人具备足够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社会声誉,确保他能够充分履行监督职责,确保被取保候审人员在审判环节中随传随到,并且不会逃避司法程序,因此对担保人的资格进行了严格的筛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