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发放给产假的薪资,是女员工在产假期间应享有的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女员工在此期间,依法享有生育津贴。若生育津贴的金额低于女员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则差额部分将由用人单位进行补充支付。
此外,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如女员工怀孕、生育或哺乳等原因,而降低其薪资待遇,甚至予以辞退,或是解除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