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妊娠7个月或7个月以上生产/早产:按98天计发;
2、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增加0.5个月;
3、多胞胎生产: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0.5个月;
4、妊娠3个月或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按1.7个月计发;
5、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按1个月计发。
【补充说明】: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因此单位可按照生育津贴的标准发放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根据《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规定,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如生育津贴尚未拨付的,建议单位按原工资预发。如生育津贴拨付前单位已经支付了女职工产假工资的,待生育津贴拨付后,生育津贴高于单位先行支付的工资的,应按生育津贴的标准补足。这就是杭州生育津贴有多少钱的解答,希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