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你的工作年限已满一年,那么用人单位应向你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若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你在单位工作了 3 年 5 个月,用人单位应支付 4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2、月工资是指你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时应将这十二个月的工资总额除以 12 。比如这十二个月的工资分别为 5000 元、6000 元、7000 元等,那么月工资就是(5000 + 6000 + 7000 + ……)÷ 12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3、如果你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那么向你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例如,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5000 元,你的月工资为 16000 元,经济补偿年限为 8 年,那么经济补偿金为 5000×3×8 = 120000 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4、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按照上述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比如应支付 4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那么赔偿金就是 4×2 = 8 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