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在实践中并不少见。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缴纳社保的记录本身就是证明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关于证明劳动关系的问题,您可以收集以下证据材料:
1. 社保缴纳记录(最重要,可到社保局打印)
2. 工资转账记录(银行流水)
3. 工作证、工牌等证件
4. 工作邮件、工作群聊天记录
5. 考勤记录
6. 同事证言关于赔偿问题,您可以主张:
1.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最多11个月)
2. 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
3. 补缴社保(如有欠缴)建议您先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仲裁时效为离职后一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