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不交纳住房公积金的。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取工人的,应当自录取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决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解决工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工人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决变换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解决工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十六条工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工人本人上2年度月平均薪水乘以工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工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工人本人上2年度月平均薪水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工人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工人本人当月薪水乘以工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工人从调入单位发放薪水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工人本人当月薪水乘以工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八条工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工人上2年度月平均薪水的5%有要求的城市,能够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