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职工养老保险规定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当面临破产企业情况下的员工,其养老保险福利在破产清算阶段会得到适当的维护和保障。当涉及到资产清偿问题时,破产企业必须首先偿还拖欠员工的养老保险费用。对于那些在破产之后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来说,他们可以选择以灵活就业者的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只要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并且满足规定的缴费年限,就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养老保险福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