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无需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是哪些
[律师回复] (一)用人单位在辞退劳动者时,应建立完善的试用期考核制度,明确试用期录用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做好记录和证据留存。
(二)制定规章制度要合法合规,内容合理且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制定过程需经过民主程序,并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
(三)对于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书面报告、视频资料等,以证明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四)当发现劳动者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影响本单位工作时,先提出改正要求并保留相关沟通证据,若劳动者拒不改正再进行辞退。
(五)若以欺诈、胁迫等致使合同无效辞退劳动者,要证明签订合同时存在这些情形。对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获取相关法律文书作为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