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方在合同里把钱给他人,能一起告不
[律师回复] 1、能不能把支付方和收款的他人一块起诉,得看具体情况。要是合同里清楚写了支付方得给合同相对方付款,但支付方却私自把钱给了别人,这就属于违约,支付方要承担违约的责任。要是收款的那个人明知道这笔钱不该这么付还收下了,可能就会被认定是和支付方恶意串通。这种时候,就可以把支付方和这个收款人都告上法庭,让支付方承担违约责任,让收款人把不该拿的钱还回来。
2、要是合同里有各方商量好或者后来补充约定的内容,允许支付方把钱给这个收款人,那支付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这时候去起诉收款人,就没有法律依据了。
3、要是收款人没有正当理由收了钱,但属于善意取得,也就是他不知道这笔钱支付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且已经合理花掉了这笔钱,那能不能追究他的责任,让他还钱,还得由法院根据实际审理情况来定。在考虑要不要一起起诉的时候,得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合同里规定的付款对象、支付方违规付款的事实,还有收款人收钱的具体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