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老板说离职说等他招到人了就可以走都半个月了还没有招到又不放我走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双方有特殊约定,比如需要等待公司找到替代人员,那么应当按照约定来执行。但如果用人单位迟迟未能招到人,且不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实际操作中,你可以先与老板再次沟通,明确表达你的离职意愿,并提醒他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尽快处理。如果老板仍然不配合,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保留好你已经提前通知的证据,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