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远迁我不想去该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当公司远迁,员工不想跟着去时,这其实涉及劳动合同变更问题。要是公司搬迁导致工作地点变化很大,就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
遇到这种情况,员工可以先和公司好好沟通,跟公司说说工作地点变动给自己带来的麻烦,比如通勤时间变长、生活成本增加等,看能不能协商换个岗位,或者让公司在薪资待遇上给点补偿,这样继续履行合同。
要是协商没成功,公司还是要远迁并且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法律,公司得给员工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根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算,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
如果公司既不跟员工协商一致变更合同,也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就违法解除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