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合同赔偿双倍工资怎么计算的
[律师回复] 1、用人单位要是在招用员工超过一个月,还没到一整年的时间里,没拿出书面劳动合同和员工签署,就得按月份给员工发额外的一倍工资,加上原本正常发的劳动报酬,刚好凑成大家常说的二倍工资。这部分要求是现行劳动法律里的明确硬性规定。
2、核算这部分额外工资的基准,要对应员工当月理应拿到的全部货币性收入,涵盖按上班时长算的固定薪资、按完成工作量核算的提成类薪资,还有常规发放的绩效奖金、各类岗位补贴等。不同地区的裁判实操里,有的会把偶尔发放的加班酬劳、非固定发放的一次性奖励排除在核算基数之外,具体要以当地司法实践中的通用判定标准为准。
3、核算二倍工资的起始时间,是员工入职满三十天的第二天,相当于法律给了用人单位三十天的时间用来走流程签合同。要是之后单位才补签了书面劳动合同,核算就到补签的前一天截止。要是一直拖着没签,时间点走到员工入职满一整年的当天,法律层面直接默认双方已经订立了没有约定固定终止时间的长期劳动合同,之后单位就不用再支付额外的二倍工资。
4、就算用人单位长时间没和员工签书面合同,需要支付的二倍工资最长也不会超过十一个月,刚好覆盖入职满一个月次日到入职满一年前一天的完整区间。
5、员工要追讨这部分二倍工资,得在一年的仲裁申请周期内提出。这个周期的起算点,一般是用人单位没签合同的违法行为结束的第二天。要是员工入职满一年之后还一直在岗没离职,仲裁申请的一年周期就从入职满一年的当天开始计算,超出这个时间再提出诉求,相关主张很难得到裁判机关的支持。这类实操规则的细化落地,也能倒逼用人单位主动规范用工流程,从根源上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概率。